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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南京中院对“6.30事件”作出一审判决,张明宝被判无期。 对于这个判决,民间和法律界有很大的争论。 一位律师认为这个判决结果合理合法。 还有律师认为张明宝可以宣布死缓。

"张明宝规定的罪名没有任何问题. "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孙国祥

孙教授表示,与酒后驾驶的法律问题相比,今年9月8日最高法院提出了意见。 但是,在我看来,即使不提出这个意见,张明宝确实以危险的做法构成了威胁公共安全的罪恶。 ”。

”(张明宝即使严重醉酒,事件时也有一定的控制和认识能力,这样的能力丧失了吗? 但他无视周围情况开车连续碰撞,放任不管的故意已经很明显,完全满足了以危险做法威胁公共安全的罪恶要件。 ”。

孙教授不同意张明宝辩护人的辩护论。 “如果说他是过失犯罪,那就和交通事故罪完全一样”。

"无期徒刑是合理的结果. "

——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孙勇

“如果张明宝被判死刑,那肯定是偏重的”孙勇门番见山。

他说,以危险的做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罪名量刑尺度很广,从10多年到死刑,张明宝事件造成的后果极为严重,但这不能成为把他逼入极刑的理由。 “适逢罪刑”是刑法量刑时的基本大体。 孙勇说,张明宝的行为特点是“放任的故意”,这与“主观恶意”有很大区别。

【要闻】法律人士热议张明宝案判决:死缓也可供选择

有人认为张明宝判决死缓也是合理的,孙勇也不同意。 “请观察死缓是指‘死刑,缓刑’”他说在刑法的几个主要刑期中,没有‘死缓’。 “死缓是死刑的一种。 只不过是从特定情况提醒被告人的机会”。

"死缓也是可以选择的判决. "

——江苏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吕民

鲁民认为,以危险做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罪行,通常在1人或3人重伤的情况下,将被判处“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但张明宝的犯罪行为直接导致5人死亡,4人受伤,行为后果极为严重 遗属也不同意,具备了用“头格”解决的条件。

【要闻】法律人士热议张明宝案判决:死缓也可供选择

“另外,现在禁止酒后驾驶。 对张明宝处罚轻,不足以警告、遏制和遏制这种违法犯罪行为。 ”。 鲁民说:“《死缓》判决也是可以选择的判决结果。”

"无期判决是法律的、情理的. "

——北京大学教授、博导、著名刑法学家、刑事法理论研究所所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陈兴良

“关于张明宝认定以危险做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罪行,我认为它正确地反映了这场酒后驾驶事故持续冲突造成重大伤亡事件的法律评价。 另外,司法机关考虑到张明宝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有悔恨的表现,主观上以危害公共安全为目的的恶意驾驶使人冲突,与造成严重伤亡结果的直接故意犯罪相比,主观恶意性小 据此判处张明宝无期徒刑,我认为这个判决结果符合法律的规定。 ”。

【要闻】法律人士热议张明宝案判决:死缓也可供选择

陈兴良说,最高法院的意见强调依法严惩酒驾犯罪,在要求重新解决此类案件的过程中,必须贯彻大范围的刑事政策,适当决定处罚。 南京中院对张明宝的判决,可以体现出来。 新闻记者马乐

院子外面

张明宝案件未经判决,记者不敢请假

张明宝案的社会关心度有多高? 昨天上午看南京中院外面的人就知道了。

从早上9点开始,人们在南京中院外继续聚集,到12点左右,人数达到最高峰,一百多名市民聚集在中院的东口,等待着护送张明宝的囚车出现。 这在南京的案件审判中很少见。

儿子经常喝酒申请母亲旁听

住在珠江路的余先生昨天很早来到现场,等着进入审判厅旁听。

在审判现场,看到和她同龄的受害者家属哭晕了,其余先生也流下了眼泪。

“太悲惨了! 我一回家就把儿子教训得很惨。 而且,儿子迟早会出事的! ”馀先生说儿子是司机还是在职场负责安全教育工作,即使在这样的特殊职场,儿子也经常酒后驾驶,“他总是对我闭上眼睛,说没关系”。

参加这次审判,余先生深深地感到:“酒后驾驶造成的危害太严重了,我不能让儿子也走这条路,后悔也没用。”

判决下来后,围观者也没有停止讨论。 “判得有点轻。 ”年轻人说。 旁边的几个人也说“五个人的生命啊”。 “孩子也有六个”人插嘴。

人群中有南京大学法学博士。 “我认为这件事的量刑有三种选择。 死刑太重,无期太轻,死缓最合适。 没想到无期,太轻了”他摇摇头说。

12点,张明宝还没有出现,警长也离开了守门。 门前的人们一边慢慢散开,一边继续讨论这个事件。

不被判决的记者不敢休假

张明宝事件的判决引起了前所未有的媒体战争。 昨天上午8点多,中央电视台的采访车停在南京中院门口,全国各地的记者们“包围”了法院。

早上9点,郑琳和康伟东的父母出现,复印件、照片、照相机记者们很快就包围了他们。 一米七五以下的东西,不可能蜂拥而至。 审判中,旁听席上几十名记者表情紧张,仔细听判决书,一个字也不漏。

在判决后的新闻发布会上,枪一齐对准了吴文康副院长。 记者数数,摆在吴院长面前的麦克风和录音笔,至少有13支。

新闻发布会的文案都是由回答记者的问题组成的。 主持人刚宣布记者举手提问,就伸出了十只手,有些记者跳起来举手。 后来赵兴武指向一个方向的时候,两个不同媒体的记者以为轮到自己了,不想拉着提问的麦克风放。

“张明宝事件没有判决,我不敢请假。 》据两家媒体记者透露,本打算12月份年初,但张明宝事件自11月下旬开庭以来,没有判决,他们也一直没能休假。 他们说从今天开始休息年末年初。

许多保安人员保护安全

考虑到旁听张明宝事件判决的人数很多,南京中院在安全保障上下了功夫。 昨天进入所有法庭的人都必须经过两个安全检查。 一是取出身上所有的东西,通过电子安全门。 二是随身携带的包必须通过检查仪器。

除了录音笔、照相机、摄像机等物品外,据说手机也不要带入法庭。 记者的包里有药,过了安检时,一位女警长严肃地说。 “你的包里有颗粒状不明的药。 请保管在外面的储物柜里。 ”。

在法庭外,至少有四名警长开设了“关口”。 一进法庭,走廊上就没有20名保安站着。 护解张明宝只有两个保安,但他们后面越来越多的人负责安全防卫。 康伟东的父母控制不住感情,向审判区冲去时,几个狱警只是一起挽留他们,他们的感情逐渐缓和,法庭的安全也得到了维持。

【要闻】法律人士热议张明宝案判决:死缓也可供选择

“我们都是老人的孩子”

“爸爸,拜托了,上车休息吧! 》上午11点,在中院门口,两名身着深蓝色西装的男性一口一口地叫着“爸爸”,抱起已经倒在地上的康伟东的父亲,举起了旁边等待的越野车。

穿着制服的男人们说的“爸爸”很亲切,康父对他们也很客气。

“我们是宁波银行的员工,康伟东的同事。 刚才看到康“爸爸”快要倒下了,我害怕出事坐车去酒店好好休息了! ”。 一名男性向记者出示了身份证,说明了自己的身份。

你为什么叫康伟东的父亲“爸爸”? 对记者的疑问,他说:“康伟东是我们的好兄弟,他走了,他的父母,我们的父母! ”。 他们和康伟东的同事关系只有一年多,但一年多的感情让他们像兄弟一样父母。 “受害的不是康伟东,而是我们中的任何一个,康伟东都会像我们一样,像兄弟一样照顾对方的父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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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现在像他这样的兄弟姐妹,一共十几个,他们轮流照顾康伟东的父母,“他们是我们的父母,我们是他们的孩子! ”。

新闻记者田雪亭常毅马乐

延伸阅览

受害者的家人

不能直接上诉。

只能向检察院提起抗诉,或者检察院自己进行抗诉

在采访中,受害者的家人对记者团反复说“要上诉”。 但是他们可以上诉吗? 很多报道直接引用了家人的话,但他们不能直接上诉,有比较复杂的法律程序。

南京爱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林涛告诉速报记者,受害者家属不能直接上诉,要么要求检察院抗诉,要么检察院自己进行抗诉。

林涛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审判决如果是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受害者及其家属有权对其中的民事部分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民事和刑事部分的全部案件。 但在张明宝一审案件中,是单独的刑事判决书,作为受害者及其家属,无权单独上诉,其救济途径是在收到判决书后5天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必须在收到受害者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要求后5天内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同时回答要求者。 当然,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错误的,也可以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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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速报记者从南京市检察院获悉,关于张明宝事件,南京中院作了一审判决,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因此,关于张明宝事件的所有问题,市检察院完全不接受采访,关于相关人员要求抗诉的问题,也没有正面的回答。 新闻记者田雪亭李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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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信息

孙伟铭案件二审审判长王静宏:

应该增设危险驾驶罪

去年12月14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刑四庭副审判长王静宏在电视上偶然在成都东三环蓝谷地附近发生了四死一伤的惨烈交通事故,肇事者被称为孙伟铭。 八个月后,王静宏意外地成为这个加害者生死攸关的人。 “判处孙伟铭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 ”王静宏敲响法槌,落下了争论了几个月的孙伟铭事件的尘埃。 正如王静宏审判长在记者采访中所说,关注孙伟铭的生死命运,考虑汽车急剧增加的现代社会,法律如何对酒后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进行制裁以保护公众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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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静宏说,汽车文明远远落后于汽车的快速发展速度,相应的限制远远赶不上日益增加的汽车数量。 在发达国家,饮酒、吸毒后开车有可能被判有罪。 有些国家以“二级杀人”追究酒驾人员的刑事责任。

他认为在我国增设危险驾驶罪,有必要将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吸毒后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设定为犯罪,在保证司法统一的同时维持公共交通安全。 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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