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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为了追求生活中的“小刺激”而参加了淫秽网站的管理,一文不值,没想到这也会成为犯罪。 春节前夕,江苏海安县法院审理了一起送淫秽物品的案件,一审判决被告周某管制9个月,犯罪工具电脑主体、笔记本电脑各一台被国库没收。 法官注意到春节不能上网忘了法。

【要闻】江苏一读者“义务”管理色情网站被罚

27岁的周某具有大专文化,在日常生活中一贯遵守法律遵守本分,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记录。 出乎意料的是,他在互联网过程中造成了灾难。 2009年3月16日至5月25日,周先生寻求刺激,在知道“都市边缘”是传达淫秽新闻的网站的情况下,在自己家通过宽带账户积极登录,成为该网站的管理者,网站投稿的维护管理 鉴定的结果,其中1553张是淫秽照片。

【要闻】江苏一读者“义务”管理色情网站被罚

2009年4月,南通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发现海安县有读者参加“城市边缘”的网站管理。 同年5月6日,海安县公安局进行立项搜查,然后传唤周某进行审判。 周某坦白了上述事实,声称自己不追求任何经济利益,只是出于刺激、好奇心。 公安机关没有证据表明存在通过向周某传达淫秽消息而获利的问题。 海安县法院审理后,被告人周某为向他人传递淫秽消息提供了援助,情节严重,认为其行为已构成传递淫秽物品罪,是共同犯罪。 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周某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必须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被告人周某审判中认罪态度良好,可以酌情受到从轻处罚。 据扬子晚报报道

【要闻】江苏一读者“义务”管理色情网站被罚

江苏读者“义务”管理色情网站将受到惩罚

标题:【要闻】江苏一读者“义务”管理色情网站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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