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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重庆11月17日电(银雪) 17日下午,历时两天的重庆王紫绮等涉黑事件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中结束,女黑老板王紫绮出庭受审。

今年3月2日,重庆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重庆王紫绮等30人黑事件进行了一审公开审理,检方认为黑集团参加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非法拘禁罪,受贿罪,包皮,黑社会组织罪, 由于个人隐私等理由,法院不公开审理此案。

【要闻】重庆王紫绮涉黑案二审开庭审理结束

据法院审理,1994年,王紫绮及其妹妹王婉宁(另案解决)为了获得违法利益,以在重庆市渝中区江家巷、五四路等地开设“月馨美容院”为名,组织了女性卖淫。 1996年,陶铭古、钟光玉在王紫绮、王婉宁开设的名为“月馨美容院”的卖淫场所,管理由劳务市场引导被迫卖淫的受害女性,在王紫绮、王婉宁的指导下组织受害女性进行卖淫活动。

【要闻】重庆王紫绮涉黑案二审开庭审理结束

10多年来,该组织强迫数百名妇女卖淫,其中2人重伤,5人轻伤,7人轻伤。 2002年5月,在王紫绮、王委宁犯罪组织开设的卖淫场所“亮点酒店”,因外来客人与该场所管理者的纠纷发生了武装集团斗争,发生了3人重伤、1人轻伤、震撼当地的“亮点枪事件”。

【要闻】重庆王紫绮涉黑案二审开庭审理结束

今年8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判决此案,女黑老板王紫绮及其组织的具体管理者陶铭古一审被判处死刑。 剩下的24人中1人被判处死缓,2人被判处无期徒刑,21人分别被判处2年至20年徒刑,相关人员4人的公安民警分别因受贿罪、包皮、黑社会性组织罪等罪被判处3年6个月至15年徒刑。

【要闻】重庆王紫绮涉黑案二审开庭审理结束

一审判决后,王紫绮、陶铭古等20人不服一审判决,向重庆高院上诉。 二审开庭前,赵祥和、邱冬两人撤回上诉。

11月15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此案。 经过两天的法庭调查、辩论和上诉人最后陈述,审判长宣布休庭,此案有选择地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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