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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客户报(记者孟刚)《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为了贯彻实施《条例》的相关事项,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最近发表了《关于贯彻实施相关事项的公告(年第144号)》,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对化妆品、化妆品的新原料进行分类管理,2021年1月1日以后决定登记的特殊化妆品,产品登记证的比较有效期为5年 根据公告,主张特殊化妆品效果的肥皂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申请特殊化妆品登记,并取得登记证。

公告指出,在《条例》一套登记、备案相关规定颁布实施之前,化妆品登记者、备案人必须按照现在的登记备案相关规定提交登记和备案资料,化妆品新原料登记者、备案人必须填写《化妆品新原料申报和审评指南》 化妆品、化妆品的新原料备案人只要提交备案资料即可完成备案。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开展登记管理相关业务。

根据公告,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具有特殊化妆品效果的肥皂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申请特殊化妆品的登记,并取得登记证。 在《条例》所设牙膏监督管理相关规定颁布实施之前,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实施牙膏的监督管理。

根据公告,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条例》规定的生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类特殊用途化妆品不再服从特殊化妆品管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再受理该产品的注册申请,相关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许可证 受理至今尚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许可申请,依照《条例》属于普通化妆品或不属于化妆品的产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中止批准。 根据《条例》属于特殊化妆品的产品,申请人调整申报资料后,可以继续按照程序审查批准。

根据公告,化妆品违法行为发生在2021年1月1日以前的情况下,适用《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但认为根据《条例》不违法或应从轻处罚的情况下,适用《条例》。 违法行为发生于2021年1月1日以后,适用《条例》。

标题:“2021年起 香皂宣称功效须取得特殊化妆品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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