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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1月19日,《科技日报》-19日,国家标准委员会发布了11项温室气体管理国家标准,对企业排放的“什么是”和“如何是”的温室气体设定了统一要求,解决了我国缺乏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和核算方法不一致的问题。新标准将于明年6月1日实施。

国家标准委员会副主任尹表示,新标准包括《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通则》,以及发电、钢铁、民航、化工和水泥等10个重点行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要求。《通则》明确规定,会计核算范围涵盖企业的三大系统,即主生产、辅助生产和辅助生产。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甲烷、一氧化二氮、氢氟碳化合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和三氟化氮。至于“如何计算”,新准则规定了两种会计方法:“计算”和“实际计量”。

11国家温室气体管理标准发布

此次发布的新标准不仅参考了相关国际标准,还吸收了国家发改委组织的七个省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项目的经验。国家发改委气候司副司长姜表示,七个试点项目已经全部上线交易,涉及排放的企业和单位总数超过1900个,分配的碳排放配额总量约为12亿吨。截至2015年10月底,7个试点项目的总营业额约为4600万吨二氧化碳,营业额超过13.3亿元。“新标准的发布为在全国建立统一的碳排放交易市场提供了技术支持。”

11国家温室气体管理标准发布

该标准没有解决公众关心的“谁在起作用”的问题。参与制定该准则的北京中创碳投资技术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金汤告诉记者,今后可能会采用企业内部会计和第三方审计相结合的方式,以确保公平和公正。至于第三方的认定,“还在研究制定中,届时CNCA等部门可能会出台相关的认证措施”

(编者:胡彦明)

标题:11国家温室气体管理标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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