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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信息中介在同业拆借中的业务活动,促进同业拆借行业的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小微企业和个人的投融资需求,12月28日下午,银监会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共同起草的《同业拆借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现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出台后,引起了业内和业外的高度关注,采取了负面清单管理方案,明确了中介机构的性质,提出了网上贷款机构不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设立资金池、不为贷款人自身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等12项禁止行为。总的来说,每个家庭都表示支持出台监管规定,认为这有利于增强网上贷款行业的信心,建立网上贷款的生态模式。
Yindou.com首席执行官王鹏程认为,政策决定了行业的高度,p2p监管意见的引入无疑对整个行业大有裨益,让网上贷款人知道上限有多高。从细则中不难看出对网上贷款行业的支持和鼓励态度。一般来说,它是灵活而广泛的,但它也提出了一定的刚性要求。同时,细则没有提到许可审批和注册资本的门槛要求,而是更加注重平台的实用性。细则发布后,大多数平台将加大互联网建设投资,整个行业将很快面临整顿和洗牌。
征求意见稿基本上是《指导意见》的延伸和补充。意见稿下放了监管权力,明确了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和自律组织的相关职责。根据意见稿,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在点对点贷款中注册信息中介机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有权依据本办法和相关监管规定对备案后的机构进行评估和分类,并及时在官方网站上公布备案信息和分类结果。由于p2p企业很多,所以采用了类似小额贷款管理的属地原则。
对于借款人,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用户信息和融资信息;确保融资项目真实合法,并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根据协议,向贷款人如实报告影响或可能影响贷款人权益的重大信息;不要欺诈性借款;不允许通过多个信息中介同时对同一个融资项目进行重复融资,也不允许通过变更项目名称或对项目内容进行非实质性变更的方式进行重复融资。
对于网上贷款平台,应充分披露融资信息、机构管理信息和风险预警。在官方网站的显著位置,应实时披露交易金额、交易号、贷款余额、最大单笔贷款余额比率、最大10笔贷款余额比率、贷款逾期金额、赔偿金额、贷款逾期率、贷款坏账率、贷款人数量、借款人数量、客户投诉等业务管理信息。
除信息披露外,还必须实施银行资金存管。对于资金存管合作平台,银行对平台背景、运营状况、坏账率等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但这并不仅限于商业银行,而是原则上银行金融机构都是可用的。此外,第十条第二款所称直接或间接接受和收取贷款人的资金,实质上是指存在一个清晰的资金池或一个黑暗的资金池。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稿明确规定,线下业务除了信用信息采集、验证、贷后跟踪、抵押和质押管理等一些必要的业务环节以及同业拆借的相关监管要求外,同业拆借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在互联网、固定电话、手机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开展业务。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贷款人和借款人的条件和义务,并提议要求对等贷款的金额主要是小额的。
王鹏程表示,《征求意见稿》明确了过去存在的模糊问题,使平台难以利用,为整个行业指明了方向,使网上贷款行业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
对Yindou.com而言,整个操作系统与监管规则高度兼容。今后将始终紧跟国家政策步伐,继续依法经营,遵循监管政策要求,在实施普惠金融的同时承担社会责任,为投资者搭建安全稳定的同业拆借平台。
标题:银豆网CEO王鹏程:P2P监管与鼓励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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