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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2月28日,科技日报-从3月1日起,两个地方性法规,山西省永久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和山西省汾河流域生态恢复和保护条例,将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次依法划定和保护永久性生态公益林。记者从山西省人大27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上述消息。
山西省现有森林面积4816.35万亩,生态公益林达到73.88%。“正是这些生态公益林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绿色英里。沙尘暴天气逐年减弱。沙尘暴已经从1990年代的每年14次减少到2005年的10次。自2010年以来,基本上没有出现大的沙尘暴,巩固了水塔在中国北方的重要地位和北京、天津和河北的生态屏障。”山西省林业厅厅长任建中介绍。
《山西省永久性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确立了山西森林的生态底线和最严格的森林保护制度。《条例》明确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条例》规定了对禁止的性行为的处罚,并根据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处罚上限制定了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明确禁止六种行为:禁止商业伐木;禁止收集油脂、切割油漆、剥树皮和挖树根。禁止开垦、取土、采石、采砂;禁止新建公共墓地和露天采矿;禁止破坏或者擅自移动永久性生态公益林保护设施和界桩、标志;禁止其他破坏永久性生态公益林的行为。如有违反,将在限期内恢复原状,并处以受损树木价值五倍的罚款。
任建中介绍,山西省已实施永久性生态公益林保护,贫困人口每年可获得15元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包括补偿性扶贫和经营扶贫。(记者王海滨)
标题:山西立法保护永久生态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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