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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5年8月12日(中国商业电信)-8月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届时,1991年8月13日最高法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贷款案件的若干意见》将被废止。
该规定的颁布是继7月18日央行发布《关于促进网络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后,国家层面对网络借贷平台地位和责任的进一步法律表述,对促进网络借贷平台规范发展、保护投资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对此,懒人投资总裁陈指出:《条例》的颁布明确界定了民间借贷的含义,从法律角度肯定了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借贷行为。这意味着个人之间以及个人与企业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的借贷也可以说是受民法保护的投资和集资行为。
第二,肯定了企业间借贷的有效性,明确了企业间借贷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这一解释影响很大,因为在此之前,根据中央银行1996年的《贷款通则》和高等法院的司法解释,企业间贷款是违反国家金融监管政策的,是无效的。然而,事实上,企业之间有这样一种相互融资的需要,这种需要只能通过一些权衡来调整,而不能得到法律的承认。今后,这种行为是合法的,将有助于企业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扩大企业的融资来源,有利于实体经济的发展。当然,互联网金融将其业务拓展到企业间市场也是有益的。
贷款总经理周认为,网上贷款平台应严格坚持信息中介的定位,平台本身不应提供担保,但可以通过合作引入第三方担保。在选择平台时,投资者还应该考虑平台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否能够覆盖风险。例如,第三方担保机构的注册资本和财务实力充足。
荣360金融分析师表示,民间借贷一直是存在于民间的一种融资信贷形式,而政府并没有将其合法化。现在,《条例》给私人借贷下了明确的定义,即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之间的融资行为。
《条例》的颁布实施将对疏通民间借贷市场、正确引导民间借贷市场、依法规范民间借贷市场发挥重要作用。此外,民间借贷合法化将有助于企业充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有条件融资,开辟正常的企业间融资渠道,促进小微企业和个体商户等普惠金融发展,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标题: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 促进网贷行业依法合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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