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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为鼓励金融创新,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明确监管责任,规范市场秩序,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了《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的出台在业界引起了很大反响,许多互联网金融企业负责人和行业专家纷纷对其进行解读和分析,试图引导p2p行业向更准确的方向发展。他们表示,《指导意见》的颁布,意味着中国互联网金融告别了野蛮增长,进入了规范化发展阶段。同时,法治和依法监管将加速行业洗牌,互联网金融业将以此为新起点,实现健康有序发展。

财路通CEO王崇羽解读指导意见:创新不能脱离P2P本质定位

据了解,《指导意见》按照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提出了一系列鼓励创新、支持互联网金融稳步发展的政策措施,包括积极鼓励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从业人员相互合作,拓宽从业人员融资渠道,坚持分散化,落实和完善财税政策,推进信贷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体系建设。这无疑是在鼓励创新的同时,积极为创新提供有利的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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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中国知名p2p网络借贷平台ceo王表示,公司管理层高度赞同《指导意见》的规定。《指导意见》的发布对整个互联网金融业来说是一个里程碑。监管当局的声音明确了p2p的法律地位,它对创新的鼓励使整个行业有了更大的发展。但是,我们可以更加肯定的是,所有的创新都必须基于p2p平台信息中介的本质定位。王进一步强调,p2p平台作为P2P借贷的信息中介,应该逐步成为信息中介服务的行业回报,这已经成为业界和监管部门的共识。

财路通CEO王崇羽解读指导意见:创新不能脱离P2P本质定位

事实上,自从p2p模式引入中国以来,信用中介和信息中介之间就一直存在争议。信用中介与信息中介的主要区别在于,信息中介只承担信息发布和匹配交易的功能,而信用中介承担覆盖借款人资金和承诺刚性支付的功能。有专家解释说,p2p平台之所以发挥信用中介的作用,主要是因为我国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不完善,该平台寻求自身发展,但无论如何,p2p平台的定位必须是信息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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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作为一个新兴产业,以其强大的优势和巨大的市场需求获得了快速发展。然而,由于缺乏监管、进入门槛低、竞争加剧等原因,问题平台不断涌现,甚至超过同期新增平台。涨潮和落潮的出现不仅打击了投资者的信心,也对整个行业产生了很坏的影响。

《指导意见》明确了p2p的定位,支持了p2p平台的创新。这些适度的监管方式其实对促进行业发展非常有益。王表示,p2p平台在为借贷双方提供信息服务时,可以融入更多的创新因素,通过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理念创新、产品创新乃至服务创新来提升平台的竞争力和公信力,帮助平台两端的客户实现自身需求。同时,我们将在现有服务的基础上发展消费金融、众筹等新的业务方向,使企业发展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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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作为一个新的展会,采录通成立于2013年,在政策扶持、市场驱动等有利环境下,短短两年内取得了快速发展。公司倡导创新,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不断完善管理体系,提高服务质量。蔡路通在成立之初就非常清楚p2p信息中介的性质,坚决不触及政策红线,严格遵守信息中介的各项规定,积极配合民生银行的资金托管,并通过保险合作规范信息中介的性质。截至目前,采录通平台服务用户已覆盖数百万人,累计投资3.7亿元,给投资者带来1800多万元的收益。一方面,用闲置资金帮助客户维持和增加他们的财富;另一方面,帮助那些需要资金的人获得经济支持,改变他们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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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录通将坚持自律创新的发展原则,继续按照《指导意见》确定的发展方向,为投资者和金融家提供信息交流、匹配、信用评估等中介服务,帮助互联网金融业健康有序发展。王对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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