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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南宁1月26日电(记者管浩)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6日在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特大跨国贩运人口案件进行二审判决,维持一审法院对主犯黄清恒的死刑判决。

据法院消息,二审法院审理,上诉人黄清恒等人组织绑架儿童的犯罪组织,从越南经由中国广西东兴市向广东省揭阳市、汕头市等地接送、转播、销售儿童,组织越南孕妇到中国生产,产后销售婴儿。 从2010年到事件,该集团背叛了20名儿童。 其中,公安机关救出了11名涉案儿童。

二审法院认为黄清恒是罪恶最严重的主犯,犯罪行为极为严重,应该依法严惩。 二审法院对黄曼丽、阮氏军等22名被告人从无期徒刑到有期徒刑维持了1年10个月的判决,犯罪时未满18岁的阮氏雪贞从有期徒刑10年改为8年,并处罚金2万元至1000元。 法院依法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黄清恒的死刑判决。

标题:“中越边境特大跨国拐卖儿童案二审判决 主犯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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