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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上海孙中界的“断指证清白”,上海方面宣布重新成立调查组。 调查组由上海市和浦东新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中央和地方媒体代表组成。 现在各方都很关注调查组的调查结果。 但是,孙中界的案例处理当然很重要,记者认为如何根除长期存在的“钓鱼执法”更重要。 根除“钓鱼执法”离不开三个观点。
“钓鱼执法”扎根于很多地方
首先需要全国性的视角。 各界对上海“钓鱼式执法”事件议论纷纷时,媒体报道最近广州发生了同样的事件。
另外,在新华社的多媒体数据库中搜索时,新华社于2004年9月表示“(新华视点)秦皇岛:打“黑车”后出现了“职业钓鱼族””:在河北省秦皇岛市,得到了向交通部门通报违法“黑车”的高额奖励,设置了陷阱。
新华社驻黑龙江分公司记者于2007年9月报道“哈尔滨规定交通检查员“钓鱼”执法被排斥”:根据当时哈尔滨市交通局的决定,交通管理和检查员严厉处罚“钓鱼”执法等6种违法违纪行为,违反相关人员的违法纪律。 由此可以看出,近年来“钓鱼式执法”在很多地方扎根,越来越激烈。 因此,即使上海孙中界的案例得出了结果,也不应该在“钓鱼式执法”的调查中画上句号。
高额报酬成为了“黑色食物链”的动力
其次,根治“钓鱼式执法”需要执法监督的观点。 新华社于2008年底发布了“三亚打击非法运营“黑车”通报每辆车奖励1000元”,奖励可以说不低。 2004年新华视点原稿暴露,1999年秦皇岛市海港区交通局出台了鼓励大众举报“黑车”的政策。 “黑车”一旦被扣押,将获得罚款5000元至1万元,报案人获得罚款金额20%的奖励。 不仅重奖下“有社会正义感”的勇夫多了,秦皇岛当地还形成了许多“钓鱼”小组,领导从社会相关人员那里邀请“托儿”,散布在全市各地,寻找所谓的“黑车”。 这些“托儿”被可以让前头的人停车的路边吸引,编造“困难和障碍”等借口欺骗司机,亲切的司机按照要求停在某个地方后,赶到的交通工具执法人员冲进去,被“钓鱼人”引导在车内违法 如果“人证”“物证”齐全,司机将因“参与违法运营”而受到处罚。
上海的一家“钓鱼头”最近执法机构和“钓鱼头”说,抓住黑车自留500元、200元“钓鱼头”,200元回扣给执法人员。 由此可见,如果相关部门不加强“黑车”执法中的司法监督,高额奖励将成为“黑食物链”的动力。 无论是职业“钓鱼”们单方面的邪恶,还是执法人员和“钓鱼”一口气贯彻邪恶,都将无辜的私家车主推向了无处可说的绝路。
非法运营“黑车”的定义存在法律漏洞
第三,根治“钓鱼式执法”需要立法的观点。 2004年新华社播放的新华观点记录了当时秦皇岛市海港区交通局的执法人员对受罚司机说的话。 “我知道你不租出租车,但这次违法运营了。 交通部的文件没有规定多次为非法运营明确。 你已经没做过了。 这次和你比较。 ”。 现在,在这几年里,这个立法的脆弱性似乎完全被执法机关利用了。 近十几年,汽车大规模进入家庭,同事之间、私家车之间偶尔拼车、顺风车的现象数不胜数,彼此的“微观经济交流”也不容易。 但是,在有关部门没有违法经营“黑车”的情况下,有可能进行更正确的定义,对执法人员的一次执法结果进行定性,侵犯私家车的主要正当权益。
在这方面,记者认为杭州市政府在全国首次开辟先河,交通部门对民间自愿“拼车”旅行进行备案管理的经验进一步完善,值得宣传。 这是政府部门照顾民情,尊重舆论,鼓励建设节约型汽车社会的好事。
近年来,为了规范出租车运营机制,有关部门不断制定一些法规,大力打击“黑车”。 但是,打击“黑车”的法规有漏洞,如果被不法分子和部分执法人员利用,就会形成黑色的好处链,严重侵犯私家车主的正当权益。 因此,孙中界等上海案例的“盖棺”绝对不是“钓鱼式执法”根绝的时候。 只有在立法的一环尽快堵住漏洞,我们才能真正进行亡羊补牢。
据新华社报道
标题:【要闻】“钓鱼式执法”其实是个全国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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