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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南京10月13日专电(记者潘) 12日下午发布了《贯彻住建部等部委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和快速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
该楼市控制细则除了加快保障房、普通商品房建设,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的契税、个人所得税相关优惠政策等复印件外,南京楼市控制细则也同样发布了限购令---严格限制第三套住房的购买。
《意见》规定,为了保障市居民的自住改善型和外来宁的员工有必要购买,南京暂时限制购买第三套住宅,并取消自住改善型住宅购买补助金,另一方面,新商品住宅的发售需要明码标价,“全套”
《意见》对房地产交易环节的契税、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也进行了调整。 南京市房地产商表示,销售自己的住宅,对一年内重新购买住宅的纳税人不减免个人所得税。 从年10月20日开始停止实施该市的自营改善型住宅补助金政策。
根据《意见》,从年10月1日开始,向个人购买普通住宅,该住宅是家庭(包括购买者、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唯一住宅的情况下,将契约税减半征收。 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且该住宅是家庭的唯一住宅的情况下,按1%税率征收契税的个人购买的普通住宅,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况下,不得享受上述优惠政策,一律按3%税率征收契税
《意见》还规定,新商品住宅的发售需要明码标价、“一式一标”。 领取预售许可证必须申报价格,申报价格不得在三个月内提高,如果三个月后需要提高,必须重新申报。 定价明显高于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和检查。。
业界相关人士指出,《新国十条》实施以来,南京的房价已经受到很好的控制,尽管8月、9月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变暖,但房价没有上涨。 南京这次发布的细则中“暂时限制购买第三套住宅”的规定与深圳相似,也就是说只能拥有两套住宅。 与上海、杭州的“限购集”相比,南京的控制细则更温和,但“限购令”一定会引起成交量下跌,对南京楼市产生重大影响。
标题:【要闻】南京楼市调控细则出台:暂时限制购买第三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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