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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近日宣布,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中石油、中石化、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原中国电力投资公司和神华等8家中央企业,均通过考核,实现了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目标。

据报道,这次评估是由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的。其目标是在2014年减少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和8个中央企业的主要污染物总量。

评估公告指出,2014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2294.6万吨,同比下降2.47%。氨氮排放总量为283.5万吨,同比下降2.9%。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197440万吨,同比下降3.4%。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2078万吨,同比下降6.7%。与2010年相比,四种污染物的排放量分别下降了10.1%、9.8%、12.9%和8.6%。其中,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已提前完成“十二五”规划,氨氮接近完成,氮氧化物减排超过时间进度。

去年,中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通过了审查。

(编者:胡彦明)

标题:去年,中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通过了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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