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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被称为“地球之肾”。近年来,赣州市加强了对湿地的保护和管理,城市居民享受到了湿地带来的绿色生态生活。
目前,赣州市有14个湿地公园,总面积39.22万亩。其中,国家湿地公园7个,占江西省湿地公园总数的38.8%,面积33.36万亩。有7个省级湿地公园,面积58600亩。
根据2011年赣州市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赣州市湿地面积为108.46万亩。赣州湿地植物区系中有高等植物450种,隶属于131科。湿地植被由6种植被类型、10种植被类型和274个以上的种群系统组成。野生鸟类65种,两栖类26种,爬行类43种,哺乳动物55种,淡水贝类17种,虾类2种,蟹类2种。
合作保护“地球之肾”
保护湿地,赣州市应该以人为本,实现经济发展和生态丰收。
按照建设我国南方重要生态屏障的要求,赣州林业局成立了湿地保护组织,市林业局设有野生动物(湿地)保护管理部门,各县(市、区)林业局设有野生动物(湿地)保护管理站(单位)。据统计,全市林业部门有400多名专职或兼职湿地保护管理人员。
各部门共同做好湿地保护和管理工作。
——林业部门采取了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封山育林、禁止砍伐阔叶树、在城乡建立森林等措施。2014年完成造林绿化61.5万亩,完成封育32.5万亩。
——水利部门加强了河道采砂管理,加强了对周边河流和水库的保护和管理。
——农业保持了生物多样性,净化了水资源,改善了水域生态环境,建立了休渔期和河流湿地,加强了对野生水生鱼类的保护。
─发展改革署已率先在东江和赣江设立源头保护区。
——环保部门经常派人监测河流水样的水质,并监督和制止工矿企业的污水排放。
——国土、建设规划、交通、旅游等部门严格控制湿地利用审批。
这些措施为赣州湿地保护和管理的扎实推进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潮中,一批批国内外客商纷纷涌入赣州投资建厂。赣州首先提出生态发展观,把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作为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大丰收的重大课题。
在项目引进方面,赣州提高了准入门槛,拒绝解决高污染、高能耗项目,关闭了小印染、小冶炼、小化工、小锅炉、小砖窑等“五小”企业。仅在赣州全南县,过去两年就有100多个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工业项目被拒绝,141家“五小”企业被关闭。
建筑恢复遵循“顺应自然”的原则
赣州市湿地建设与恢复符合自然。
立足长远,先规划。赣州将湿地建设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联系起来,认真做好湿地建设和保护规划。
林业部已将湿地建设和保护纳入“生态屏障建设和绿色产业发展”,并编制了《赣州市重大生态屏障建设和绿色产业发展总体规划(2013-2020)》,计划在未来8年内重点开展湿地保护和水体修复建设项目。重点实施环境污染防治工程,规划建设农村“一池三改”58900个单位,农村垃圾收集站1258个,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47个,城市生活和工业企业点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1917个,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1799个。
各县(市、区)在源头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湿地保护区划布局、湿地公园创建、城市防洪工程等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规划。进一步规范辖区内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栖息地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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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保护“大地之肾”美化城市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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