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756字,读完约4分钟
昨天(7月31日)晚上,一份名为《非银行支付机构网上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文件刚刚出台,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不仅有来自网络V的大量辱骂,还有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的不满,以及各界专家和官员的解释。
据今天上午的报道,央行相关人士回应称,意见稿中关于网购最高限额为5000元的市场表述存在误解,通过第三方支付的网购消费额度可以满足大部分消费需求。
事实上,事情并不那么简单,所以作者讨论了《征求意见稿》的出版对消费者和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影响。
对消费者有什么影响
这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主要是改变了资金渠道环节的规定。也就是说,当用户选择网上购物支付的资金渠道时,他们会发现问题:
(1)如果用户选择快速支付(使用银行卡资金),交易时只需与支付宝签订合同并验证支付宝密码,即可直接消费银行卡中的资金。扣除错误的钱,用支付宝全额支付。
但是,根据《征求意见稿》中的快速支付规则,会出现三个问题:
首先,用户需要与银行签订合同,那么用户是否需要在银行网点排队签订合同,或者在银行网上银行绑定支付宝账户?
其次,如果每家银行使用不同的方式验证密码,那么在支付过程中更换不同的卡时,记住不同的密码会非常麻烦。
第三,每个银行是否愿意承担用户资金被盗的风险并对用户进行赔偿?
(2)如果用户选择账户余额来支付商品,则可以通过输入支付密码来完成支付。
然而,根据“征求意见稿”,如果没有复杂的认证过程,账户功能将是不完整的。即使所有身份验证都已完成,仍有年度限制。
目前,许多人都被1000/5000限额的问题所困扰。事实上,在交易密码验证过程中,所有的验证方法都是由支付机构推给我的。除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外,一般支付密码+短信验证码的验证过程和5000元的限额可以解决99%以上的需求。
然而,作者认为最恼人的是有限的帐户功能。没有转账功能的账户根本就没用,令人惊讶的是,它们不能做财务管理和年度限额。对于现在这一代网民来说,很多人都把日常消费放在了网上,大型家电和出境旅游的价格都不低于几万元。对于投资和财务管理来说,20万元的数额就更不够了。我不知道决策者是怎么想的。
(3)监管机构没有全面考虑用户的支付体验。
监管机构人为地将快速支付和余额支付分开作为统一的支付体验,给用户带来了便利。
这对支付机构有什么影响
首先,监管机构人为地将支付机构的统一支付体验分为快速支付和余额支付两种支付方式,破坏了用户的支付体验,降低了效率。在支付中,消费者要么选择功能有限的账户;或者我们不得不面对许多银行不同的风险管理规则和密码。
其次,监管者通过抑制支付机构的账户功能来提高银行账户的竞争力,最终结果可能适得其反。下一代将是互联网上的一代。银行试图不提高其互联网服务能力,而是反复使用政策来压制这种低成本的习惯性路径,这将不可避免地导致竞争力的进一步降低。
第三,快速支付不仅是一种支付方式,还包括支付宝、财付通等互联网公司的大数据风险控制能力、云计算的并发处理能力和多年的经验。在不发生大规模风险事件的前提下,银行贸然负责验证密码流程和掩盖风险,也可能给银行带来巨大隐患。
第四,在所有人都对年度限额提出质疑后,央行立即利用这些数据进行反击。
2014年,61.3%的个人客户使用国际收支账户进行消费、转账、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即《办法》规定的综合支付账户)。全年累计支付金额不超过1000元,80.12%的个人客户不超过5000元,98.5%的个人客户不超过20万元;72.31%的个人客户支付账户余额仅用于购物消费(即《办法》规定的消费支付账户)。全年累计支付金额不超过1000元,92%的个人客户不超过5000元,99.72%的个人客户不超过10万元。
这些数据的问题在于,从另一个角度来看:
首先,如果按照3亿支付用户(cnnic数据)计算,使用支付账户余额进行消费、转账、购买理财产品等的个人客户数量。年累计支付金额超过20万元的,为450万元;个人客户支付账户余额仅用于购物和消费,全年累计金额超过10万元的人数为84万。这部分人口不小。
其次,这只是账户余额支付的数据,快速支付的规模可能会更大。普通人经常在两者之间转换。第三,在这样一个快速的互联网时代,央行仍然无法用去年的数据预测未来。
标题:“非银行支付机构”管理办法 对消费者和第三方支付产生哪些影响
地址:http://www.jcpa.cn/blgxw/117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