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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文化产业市场的不断扩大,“体格”是强大的,但同时它也面临着因缺乏创意而导致的“贫血”。
文化产业创新的“焦点”是什么?这个问题已经成为NPC和CPPCC许多成员关注的焦点。
隐忧:知识产权繁荣背后的造血缺陷
近年来,类似情节的知识产权剧大量涌现,以《龚都》和《奇幻漂流》为主题的电视剧也早已出现在银幕上。与此同时,一些活跃在屏幕上的综艺节目大多模仿外国的想法。专家指出,这将导致高相似性造成的市场疲软。
对此,上海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张兆安表示,文化产业的基础在于内容,内容的生命在于创意。“目前,我国文化创意的缺乏造成了同质化和低端化经营的严重问题,产业整合能力相对较低。”张兆安说道。
“中国缺乏原创和高质量的内容,这与巨大的全球文化市场不相称。”马的代表表示,近年来,虽然市场上出现了“喜羊羊”和“熊闹鬼”等著名的知识产权图片,但这些图片并没有表现出足够的精神内涵来影响世界。
“一些创作者缺乏对伟大时代的思考,甚至使用计算机技术用拼贴移植来取代真正的创意。”何相九委员表示,文化产业的弱创意制约了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如果中国文化想走向世界,它必须找到自己的精神家园。
咨询:原始创造者缺乏“造血”支持
贵州省文联副主席姚晓英代表说,文化产业以内容为王,以创意为制胜因素。然而,对文化创造力的保护不够,缺乏对“造血”的支持。许多代表认为,目前社会环境和行业规则对创新缺乏支持、认可和鼓励是缺乏原创性的“焦点”。
-现有的利益分配机制缺乏对原创的支持。姚晓英认为利益分配的方式是导向的,缺乏独创性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利益分配的不合理性。“作家和编剧的收入能和演员的收入相比吗?我们最后看到的是开放的花朵,但这种花的种子、枝叶、土壤和养分并没有显示出应有的补偿价值。”
-对合法权利的保护不足会阻碍原创性。中国电影协会副主席王兴东认为,作家和编剧是影视产业的“基础”。当整个行业不尊重原创成果时,原创性将不可避免地受挫。例如,未经编剧授权,法律赋予剧本的“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被任意侵犯,剧本被制片人、导演或演员任意修改。“许多电影海报经常找不到编剧的名字。这种对原创性的蔑视是不允许的。”
——建立公正客观的文艺评价体系。目前,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混乱。票房、收视率、点击率等。所有这些都在不同程度上揭示了“欺诈”的问题。曹可凡代表认为,伪造数据影响了观众的判断。虚假数据严重影响人们的判断,破坏原创性。
建议:创意需要法律保护
今年3月1日,《电影产业促进法》正式实施。其中,“美德和艺术都是杰出的”被写进了法律。王兴东认为,行业在改编时应严格遵守底线,并获得原作者的授权。批评家应该有批评的勇气,监督原作的质量,淘汰劣质剧本。
一些代表表示,创新的激励和保护需要得到制度化系统的支持,以确保创新的可持续性。
“振兴文化产业的立法应突出支持原创性,体现中国保护原创性、奖励原创性、尊重原创性、培育和提高原创性的文化发展战略。我们需要最大限度地维护我们的原始权益,激发我们的创造力。”张兆安说道。
全国政协委员李东东建议尽快完成著作权法的修改,从根本上遏制侵权盗版现象,保护原创作者的积极性,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健康发展。
姚晓英认为,增强原创性不仅是政府的事情,也是整个社会和行业的必要意识。“劳动的每个环节都值得尊重,盗版是可耻的。我希望这两点能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职责:胡彦明
标题:缺乏“创意”导致文化产业“贫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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