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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次出台的规定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明确了民间借贷的定义和p2p平台的无担保责任;另一个是给平台利率一个新的红线,即36%的年借款利率。

P2p在线借贷平台包含在规范中

《条例》明确了民间借贷的定义:企业之间为生产经营而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只要不违反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需要得到法院的承认。

在当前的p2p行业中,很多p2p平台都结合了小额贷款公司、商业保理、典当行等子行业,其本质仍然是民间借贷。这一定义的明确划分拓宽了私人借贷的范围,p2p在法律层面被纳入规范。

小猪扑满首席执行官麦国强认为,传统金融体系主要为大企业提供贷款服务,而民营小微企业集团很难从传统金融机构获得低息资金。然而,通过p2p平台,更多的中小企业可以获得资金,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网络金融业的存在是为了弥补传统金融业的不足,充分发挥其普惠金融的优势,对经济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P2p平台不承担保证责任

《条例》第22条进一步明确了p2p平台的信息中介性质。贷款人和借款人通过网上贷款平台形成贷款关系,网上贷款平台的提供者只提供媒体服务。当事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p2p平台提供者表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体为贷款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贷款人的请求,判决p2p平台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

小猪罐子:《最高法》明确P2P责任 行业监管升级

司法解释将p2p平台分为两类,一类是纯媒体服务性质的民间借贷服务平台,另一类是承担担保责任的民间借贷服务平台。前者不对平台上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的纠纷负责,而后者需要对借款人的挤兑或不还款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此举也提醒所有p2p平台要明确自己在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地位,提高风险意识,不能使用模棱两可的宣传手段,否则可能承担担保责任。

小猪罐子:《最高法》明确P2P责任 行业监管升级

至于平台去担保,小猪扑满首席执行官麦国强认为,在行业去担保的过程中,可能会有一个痛苦的时期,一些不符合规范的小平台将不可避免地被逐步淘汰。然而,考虑到短期利益,投资者和平台方并不想立即担保。在行业发展的过程中,去担保需要时间,不能在短时间内完成,这将是一个漫长而渐进的转变过程。

年利率超过36%可以收回

此次,《条例》对借款利率有最新明确规定: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年利率的24%,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按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额利息协议无效。借款人要求贷款人归还已付利息超过年利率36%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许多平台在争夺客户时牺牲了高回报的旗帜,其中单个项目的回报甚至高达30%。这项规定表明,那些声称拥有高回报的人不受法律保护。这不仅有助于加快p2p行业的洗牌,将p2p平台的财务管理收入控制在合理的水平,也有助于网民或用户更安全地选择或参与P2P借贷。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的野蛮发展已经到了需要监管也有可能监管的时候。7月18日发布的《指导意见》是一个总的纲要,《规定》的司法解释是法院在司法事件中的审判规则,是具体监管措施的落地和落实。预计不久将出台p2p平台准入门槛和行业监管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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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小猪罐子:《最高法》明确P2P责任 行业监管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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