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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微信作为颇富生命力的新型传媒载体,已经融入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各种部门、企业、团体及个人等相继注册微信公众号,或开通线上业务办理缴费等便民服务,或开展广告宣传,或满足个人兴趣爱好需求。
然而,由于消费者对微信各种平台及微信使用缺乏足够的了解和防备,不法分子乘虚而入,伪造假的微信公众号注册平台、仿冒的微信公众号发布推广信息或利用个人微信号发朋友圈,实施消费欺诈、售假、理财骗局等,谋取不当利益,导致微信成“危信”。
标题:注册使用微信公众号时,谨防“李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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