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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婆买房,儿媳没份儿!”昨日,针对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前沿司法解释,各种声音在微博上“炸”开了。截至昨晚6点,就有6.5万多条微博在热议此事。记者从中发现,婚姻法的这一规定,可能使婚姻价值观、女性择偶观、生育观发生“悄悄”的变化。
婚姻法司法解释 婚前贷款购买不动产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对女孩们来说——
要求“男方有房”不如自己努力买房
“现在城市中的女孩都把‘有房’当成结婚前提,可现在万一离婚,房子可能还是人家的,自己照样啥也没有,这太‘亏’了吧?毕竟在传统习惯下,结婚大多数情况是男人出房、出钱。”微博上,不少女性网友议论纷纷,“男人的离婚成本太低了。”“新婚姻法告诉我们,男人不可靠,男人的父母更不要指望,女人婚前自己买套房才是保险的!”
标题:婚姻法解释或改择偶观:嫁富二代不如找潜力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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