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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1月6日电(记者李韵涵)记者6日偶然从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本院最近集中判决了4起涉恶事件25名被告人。 这次集中判决共涉及三个地方,其中芦溪县人民法院判决了两起涉恶案件,安源区人民法院、上栗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决了一起涉恶案件,2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至6个月。

安源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表明,年1月,被告人段某刑期届满获释。 出狱后,段某经常与段某、凌某、文某、王某等人聚集,组织多次实施故意伤害、开设赌场、挑衅、集体暴行等违法犯罪行为,导致一人死亡,扰乱社会生活秩序,产生比较差的社会影响,以段某为首,阮某、凌某。 该案件被告人实施了11件犯罪事实、2件违法事实。

根据安源区人民法院的判决,被告人段某犯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等5项罪,数罪处罚,决定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3万5千元。 被告人阮姓犯故意犯伤害罪、集体暴行罪等四项罪,数罪处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8000元。 被告人凌某犯故意伤害罪,清点开设赌场罪,处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5个月,并处罚金9千元。 刘某等九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至六个月。

芦溪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明确了被告人孔某、周某年以某名义合作登记设立“xx委托行”,专门从事高利贷业务。 孔某负责幕后出资,周某负责催收,两人约定把放贷业务收到的利息分成五五份。 而且,孔某、周某经常被被告人易某、易某甲、谭某用暴力、威胁的手段在宣风镇、银河镇等敲诈别人,肆意殴打,为压制人民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带来比较恶劣的社会影响,孔某、周某

根据芦溪县人民法院的判决,被告人孔某犯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牺牲案件罪,数罪处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罚款人民币20万元。 被告人周某犯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处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罚款10万元。 易某等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9个月至1年10个月的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芦溪县人民法院还集中判决了被告人易某等3人故意犯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集体暴行罪,上栗县人民法院集中判决了被告人魏某等5人死亡的事件、故意伤害罪等2起案件。 至此,偶然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黑涉恶事件全部审查,黑涉恶事件共审查了86件566人。 (完)

标题:“江西萍乡集中宣判4起涉恶案件 25名被告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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