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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哈尔滨市公安局得知,哈尔滨市阿城区“1126”特大杀人案嫌疑人犯罪的动机是人格和生理热情不完全,不是故意闹事,报复社会。
据报道,11月26日7点9分,潘远飞嫌疑人在哈尔滨市阿城区牌路大街庆云区7号楼的姐姐潘某厨房吃饭,突然从刀架中拉出水果刀,从后面抱住潘某,脸、右胸、腹部共计扎了4刀。 受伤的潘某溜出楼梯,逃离现场后,失去了意识。 潘远飞刺伤姐姐后,拿着刀来到街上。 他一看见人就扎,一人死亡,十一人受伤。 阿城区公安局会宁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离开警察,在枪支警告无效的情况下,当场击毙潘远飞。 经过调查,潘远飞嫌疑人出生于1971年11月25日,1991年因强盗罪被尚志市法院判处9年徒刑。
11月29日,哈尔滨市医学脑外科专家、司法精神医学专家共同从生理、心理方面分析论证了潘远飞的犯罪动机。 专家认为,潘远飞1989年脑外受重伤后,患有癫痫后遗症,长期反复发作,引起这种脑组织损伤、萎缩,引起人格变化,表现为平时性格、行为异常、偏执、易怒 根据其病例和日常表现,虽然不清楚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但具有不完全的人格。 根据牌街上犯罪过程的评价,犯罪时他神志清醒。 他接连追击无辜行人的行为是生理和热情的反应,即所谓的“减轻红眼”。 其动机不是故意制造事件或报复社会。
据新华社电
标题:【要闻】哈尔滨当街行凶的男子并非报复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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