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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毕继红)从今天开始,委托长春市(包括四县市)所有租赁住宅的市民进行观察,没有在派出所登记的人,请尽快登记,没有检查租赁人身份的人,请尽快检查。 从即日起到9月末,长春将进行最大规模的租赁住宅和流动人口整理整顿事业。 没有登记出租人的身份新闻的,最高罚款500元,没有登记警察的,最高处以5倍的房租罚款。
民警、保安等组成职工小组
戴职工证入籍审计
长春市公安局户政处长孟宪武昨天介绍说,现在是外来人员进入城市的高峰期,也是租赁住宅和租赁人员的大量变动期。 公安机关这次行动的目的是查明租赁住宅、公寓、工地、住宅中介等领域的场所和职工新闻,及时发现租赁住宅内隐藏的违法犯罪活动,实现租赁住宅和流动人口管理的常态化、规范化。
从即日到9月末,全市派出所依靠社区流动人口管理站,由社区民警、社区保安人员等组成员工群体,与街道、乡镇(村)屯、社区员工等一起,服装整齐,仪表整齐。 在租赁住宅中和居民家中进行检查登记,检查出租人和居住者的合法证件,及时处理。
因为工作量很大,全市派出所的民警和相关工作人员采取“弹性、错误时”的工作制,利用早上、晚上、假日进行入户审计登记,要求市民协助。
把房租给没有身份证的人
最高罚款五百元
警察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协助和支持公安机关的业务,你和周边邻居租房子的情况下要互相提示,租房子的行为要依法行动。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部《租赁住宅治安管理规定》,警察特别提示了以下项目。
1 .不要在大街小巷贴租赁广告。 租赁请求可以通过报纸、互联网、社区和中介进行。
2 .租房子,房主必须先看对方的身份证。 否则,免谈。
把房子借给没有身份证的人,要罚款200元以上500元以下。
4 .承租人不在公安机关登记,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处以警告、罚款月租金的5倍等处罚。
5 .出租人知道租赁住房有违法犯罪不报告的,予以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6 .房屋中介机构的法人或业主必须积极向派出所提供租赁住房的消息以进行日常管理。 有人上门询问的,对方没有合法有效的证明书的话,免谈,免租。
7 .居民开设的公寓不能每天取钱,必须每月、季节或每年。 否则,作为无证酒店取缔。 来租公寓的人必须在三天内向派出所报告那个消息。
标题:【要闻】长春出租房屋不登记可罚5倍月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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