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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11月10日(记者李建平)随着11月11日的临近,一些消费者对网上购物“无理由退货七天”的权利知之甚少,导致退货时出现问题。黑龙江省鸡西市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并非所有网购产品都可以“七天内无理由”退货。

“无理由七日内退货”是指经营者通过互联网、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无需说明原因。

鸡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说,“七天无理由退货”不适用于任何产品和范围,以下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一是消费者定制;第二,它新鲜易腐;第三,消费者在线下载或解包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产品;第四,送报纸和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不适宜退货并在购买时经消费者确认的商品。

工商部门提醒,不是所有网购商品都可以“七日无理由退货”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退货应保持良好状态。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货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还消费者已支付的商品价格。退货运费由消费者承担;除非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否则应遵守协议。

标题:工商部门提醒,不是所有网购商品都可以“七日无理由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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