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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山西省环保厅了解到,山西省将在今年秋冬全面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攻坚行动,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确保完成环境空气体质量改善的目标。
从今年10月到明年3月,山西省将力争实现全省PM2.5和二氧化硫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0%,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30%,11个区市二氧化硫每小时浓度不超过800微克/立方米,从而实现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
为确保这一目标的顺利实现,山西省把煤炭减排、标准提高和改造、移峰填谷作为主要方向,把妥善处理重污染天气作为重要突破口。根据法律法规,必须取缔全省范围内列入消除类别的“分散污染”企业,以便“断水断电、去除原材料、去除产品、去除设备”
山西省将严格执法,加强监督和问责。在此次空气污染综合治理中,山西省将根据目标完成情况,重点加强“以结果为基础”的责任追究。山西省将PM2.5同比下降15%作为标准。比例低于60%的要追究副市长的责任,比例低于30%的要追究市长的责任,比例不降反升的要追究市委书记的责任。(鲁)
责任:张洋
标题:山西:如果PM2.5达不到标准,市委书记、市长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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