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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15-09-29(商业电信)-房子是稳定的象征,房子是全家人毕生的努力。目前,我国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大规模的城市化建设,在美丽的道路上,房屋的改造和拆除已经提上日程。无论是农村人还是城镇人,房子都成了街头巷尾讨论的话题。对于普通人来说,房子是一生的根。
我们注意到网上有这样一个现象,李灿回家后找不到他的家。他的家在哪里?这是李脑子里的第一个念头,但是地点没有错,街道还在,树还在,但是我面前的防空洞房子已经变成了一片砖头和瓦砾,而家已经被拆毁了!
毛阿敏曾经唱过一首歌,叫做《绿篱的阴影》。里面有这么几颗星星,不像那个,月亮也不像那个。这条河不是那条,房子也不是那条。我没想到它会成真。当然,这只是个玩笑。然而,在城市化进程中,这种现象已经成为房屋拆迁中的常见现象。如何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是我们不得不谈论的问题。
一、对非正面拆迁(盗窃拆迁)的理解
非正面拆迁,俗称偷拆,是指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中,政府、授权机构或拆迁公司因被拆迁人的障碍,在被拆迁人不在住宅内的情况下,非法拆迁被拆迁人的房屋,以促进城市建设,加快工程进度的行为。盗窃和拆迁不仅损害了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形象,也损害了大多数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人们最关心的是偷拆房屋是否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可侵犯。
国家依法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侵入公民住宅。
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树木、牲畜、生产资料以及法律允许公民拥有的其他合法财产。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物权法》第66条:私人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掠夺和破坏。
房屋是房屋所有人依法取得并拥有的合法私有财产。从上述法律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我国的法律排除了任何人的房屋侵权行为,任何人都无权擅自占用或拆除房屋。我国法律禁止在我国境内偷盗和为拆迁而拆迁。非法拆迁问题依然存在,人民利益依然面临挑战。
二、盗窃和拆迁的依据
我国法律对盗窃和拆解有何相关规定?作为当事人,我们有权获得有关拆迁法律法规的信息。
在我所处理的各种拆迁案件中,政府或拆迁公司与被拆迁人未达成协议,陷入僵局时,往往会发生盗窃拆迁。我们可以在法律中找到这种行为的相关依据。
首先,对于城市土地上的房屋,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被拆迁人未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搬迁的,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有权责令有关部门强制拆迁。然而,随着国家形式的变化,中国于2011年通过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并相继废止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搬迁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附赔偿金额、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的位置和面积等材料。在这部法律中,我们可以看到,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有一个前提,即被拆迁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因此城市房屋拆迁被拆迁人应当有充分的准备,及时有效地进行房屋征收的复议或诉讼。
第二,没有专门的法律来规范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整个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阻碍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从上述法律法规可以看出,我国已经废除了以往的行政拆迁,而是规范了城市化进程中的拆迁。在司法实践中,为了维护公正、公平和正义,减少政府部门损害人民利益的暴力行为,所有拆迁都纳入法院审理,这是我国司法制度的又一进步,减少了行政部门的违法行为,监督了拆迁。另一方面,它也为大多数被拆迁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开辟了一条法律路径,是被拆迁人维护自身权利的重要途径,促进了中国法制的法制化和规范化。
由于拆迁当事人的不规范行为经常出现在社会上,被拆迁人往往希望通过上访和抵制拆迁来自救,这往往会延误最佳复议诉讼时间。此外,缺乏维护权利的整体观念是公众面临的另一个难题。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人们不知所措,经常有乱去医院的想法和行为,造成时间和资源的浪费。因此,我们要提醒广大被拆迁人,要维护自己的权利,尽快将自己的利益纳入法律规范,让政府的行动能够阳光普照,让人民安居乐业。
三、面对非积极拆迁(盗窃)的合法权益保护措施
维护权利是一个系统和专业的过程。在中国,依法治国的目标是通过暴力来实现的,我们不支持,国家也不支持,这不仅是因为被拆迁人能力低、理解不全面,也是因为他们在政府和其他行政机构面前处于劣势。更重要的是,作为一个崇尚和平的公民,暴力维权意味着违法,不仅自己的利益得不到保护,还会对他人和社会的权益造成损害。
在实践中,经过大量的经验,有几种方法可以窃取和拆除权利保护,值得借鉴。
首先,它应该被视为侵权行为。这涉及到民事法律权利保护程序。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拆迁在一定条件下会给合法权益造成财产和人身损失。例如,在实践中,它会对被拆迁人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在民事范围内)。作为权利人,他有权根据我国法律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排除妨碍、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在实践中,可能会有没有证据来确定侵权人,但它不是作为政府进行,有些人强行拆除它不知道,他们不知道自己的身份。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无论是政府还是其他人,只要政府非法拆迁,只要小偷侵权,我们就可以直接追究侵权人的责任。然而,证据是被拆迁人权利保护的重要障碍。一是证据不容易证明,没有足够的直接或间接证据支持。毕竟,这是由于不知情的拆迁。另一个是权利保护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对政府和其他人的行为的合法性的调查,例如是否有拆迁许可证。有环境影响评估吗?有规划许可吗?等等。这些都混杂在被拆迁人所面临的法律关系中。
第二,按刑事处理。说到刑事案件,门槛一般都很高,但刑法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律规范,在惩治犯罪方面也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在拆迁过程中,有几项法律法规涉及面很广。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大量毁坏公私财物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别残忍的手段造成死亡或者重伤、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等等。但是,由于案件的特殊性,违法行为的认定仍然需要一个复杂的过程,犯罪的量刑需要证据的支持。
第三,按照行政程序维护权利。政府拆迁是政府的行为,也需要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事。例如,上述《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当行政拆迁措施出现问题时,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等。这是一个在维权过程中可以考虑的问题。它主要针对行政机关在实施拆迁过程中实施的违法行为,对象也是行政机关。然而,由于政府利益在拆迁过程中具有一定的相关性,
(因为每一个拆迁案件都涉及到不同的主体,而且因为案件的不同,方式也往往不同,而且民事、刑事和行政的规定也不同,它是否符合其规定的门槛在实践中并不是一个准确的标准,这都源于实际情况。因此,不能说这种非法拆迁是民事的还是刑事的,但具体问题应该分析。(
第四,综合管理。
维护权利不是一个简单的行为,也不是一个可以通过庭审解决的案件。捍卫权利需要智慧和勇气。在现实中,通过协商引入纠纷是维护普通民众合法权益的一种选择,也是一种可以在案例中进行的探索。它将谈判与各种诉讼程序相结合,具有放松、延迟和紧迫性。它采取和平方式维护权利,并采取理性和法律相结合的方式。然而,由于事件的复杂性,诉讼的时间是什么时候?何时进行复议?谈判什么时候进行?如何获取证据?如何确定政府行为是否违法以及相关程序是否完备等。,是所有有关方面都要考虑和应该面对的,这也给人们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盗窃和拆毁是暴力执法的延伸,也是法律人性化的障碍。在一个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人民的权利不容忽视,更不用说被忽略了。住房不仅是人们居住的地方,也是我们传统文化中精神寄托的地方。关注住房是以人为本的重要体现。在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确给我们带来了骄傲和民族自信。然而,随着城市的扩张和发展,房价一再上涨,越来越多的人缺乏安全感和精神归宿。有房子的地方就是家!房子可能成为所有人的财产,这是普通人一生的积蓄,也是他们一生稳定的见证。
俗话说:路有一尺高,魔高一尺高。来自世界各地的拆迁人一直在研究新的拆迁计划。北京景韵律师事务所作为一家有组织、有法人资格的房地产与拆迁律师事务所,一直在有针对性地研究拆迁人的新方法,特别是针对非正常拆迁,如以拆换违、以拆换空、强行拆迁和盗窃等。除了督促委托人尽可能多地看房外,律师荆云还指控其盗窃并拆除房屋。一般情况下,给出以下解决方案:1 .律师站出来表达他们捍卫自己权利的决心,以便居民在采取非法措施之前能够有所顾虑。2、及时采取法律措施,让拆迁人开启法律程序。3.遇到风险时,按照法定程序向公安机关提出相关的财产保护措施。4.最重要的是谈判控制,包括合法性、合理性、踢皮球、上限谈判和底线判断。主要是为了防止被拆迁人因为绝望而失去希望。和平生活不是一个词,空,而是一个承诺。更需要的是实践的行动!
标题:回家后 房子去哪了?——拆迁偷拆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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