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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清华附中体育馆坍塌事故案

据新京报报道,(记者王威)年12月29日,北京市海淀区清华附中建设体育馆发生坍塌事故,10人死亡,4人受伤。 昨天上午,承建方15人因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海淀法院判处3至6年有期徒刑。

经法院审理,北京建工一建设工程建设有限企业和创分企业在去年6月建设清华附中体育馆和宿舍建设工程的过程中,同年12月29日,施工单位安阳诚成建设劳务有限责任企业施工人员违规施工,导致施工基坑内基础底板上层钢筋网坍塌,造成4名工人死亡,4人受伤。

“清华附中体育馆坍塌事故 涉案15人被判3”

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报告显示,此次事故的首要原因是没有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堆砌材料,施工时违反《钢筋施工方案》的规定,将整个钢筋堆在上层钢筋网上,导致马脚站立筋失稳,产生过大的水平位移,在钢筋上, 没有按照建议制作和配置长椅,现场制作长椅所使用的钢筋直径从要求的32毫米减少到了25毫米或28毫米。 现场凳子布置间距为0.9米至2.1米,与要求的1米严重不符,布置不均匀,平均间距过大。 腿立筋上下端的焊接不足。

“清华附中体育馆坍塌事故 涉案15人被判3”

事故的间接原因是缺乏技术基础导致经营混乱,在没有项目管理资格和能力的杨泽中成为项目实际负责人,客观上导致了施工现场专业信息和能力不足的人员统一管理的局面。 由于监理不够,项目经理长期不在职,项目部安全技术交流和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监理不够,施工单位聘用未经培训的人员实施钢筋工作。

“清华附中体育馆坍塌事故 涉案15人被判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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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信息

他们在哪里被判决的?

施工负责人

张丰,施工成为法定代表人。 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对工程项目实施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流违反要求实施员工管理缺失,未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风险。 有期徒刑六年。

张岱良,施工队长。 不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阀板基础钢筋体系缺乏员工现场安全管理,不接受安全技术基础,盲目组织工人吊配筋,制作马台,钢筋代码配置、马台制作和配置均无要求。 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赵金海,工程师。 即使知道没有安全技术,也要安排作业人员施工。 有期徒刑四年。

田勇,钢筋工长。 填写未经批准的钢筋样品配料单,工作台规格与规定不符。 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李雷,钢筋班长。 盲目安排李成才吊钢筋。 有期徒刑三年。

李成才,钢筋组长。 盲目指示塔吊信号工吊钢筋,以免钢筋一根根散开。 有期徒刑三年。

相关负责人

邓维民,总监理工程师。 未安排劳务分包合同审核,张明伟(执行负责人,有期徒刑4年6个月)和施工单位长时间未按方案作业行为监督检查不到位,未监督钢筋工程交底、备案项目经理未任职等。 有期徒刑五年。

田克军,监理工程师兼安全员。 没有监督现场未决的情况。 对耿文彪(监理工程师,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和作业人员长时间未按程序作业的行为未能进行巡视检查。 有期徒刑四年。

杨泽中,项目商务经理。 由于没有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施工现场安全人员数量不足,现场安全措施不足,没有消除劳务分包商盲目吊钢筋、放置集中代码的安全事故隐患,没有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有期徒刑六年。

王京立,项目执行经理。 没有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缺乏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见底、安全人员配备不足等管理,没有及时消除现场作业人员违章操作的安全事故风险。 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王英雄,项目生产经理。 未履行生产管理职责,未督促阀板基础钢筋体系施工现场工作人员违规制作、板凳安装行为监督检查,落实安全技术底部工作。 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曹晓凯,项目技术负责人。 在没有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马台制作和安装不一致的情况下,检查不够,给作业人员打好安全技术底子,没有安排作业人员盲目地在上层钢筋网上布置大量集中代码和钢筋。 有期徒刑四年。

对荆鑫、作业人员未按要求编制和安装马坛监督检查。 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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